[五月征文] 如何让非人力资源部门主管承担人力资源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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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9 10:47:39
/ 个人分类:5月约稿
作者:傅渝
HR在中国这个经济发展迅速但不规范的市场里,现在仍然是处于比较低级别的阶段,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HR工作没有被人理解、HR工作者不够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方式方法落后等问题。所以,在公司人力资源的规划和管理上,就需要其他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一起进行。其间,就存在工作上的交叉,自然也存在工作上的权责问题,那工作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针对不同的层面,应该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作为公司宏观层面的,协助和协作多一些;如果是部门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都应该存在责任。
如果是协助和协作方面,那么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部门,需要对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组合。此时,需要部门的经理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申请人手,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总计和安排合适的人员到岗;部门人手的招聘需要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安排招聘,在招聘的后期,还需要经理亲自面试;制定薪酬的时候,如果没有客观的数据,单凭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判断,就很容易丧失薪酬的激励性,这时又需要部门领导的协助,提供工作数据;培训时,要是没有部门之间的协作,就可能降低培训的效果,也可能达不到技术的传授。等等的实例大量的出现在工作中,很明显这些都是部门之间的协作,如果真的要谈责任,我觉得非人力资源部的责任占的比重少于人力资源部。
其实每个部门内部,都存在着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比如对于员工的培训,员工的激励,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建议等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部门的工作内容,但是这些又都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问题的重点就变成了非人力资源部门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如果此时出现了问题,人力资源部肯定存在工作上的责任,不过,我个人觉得部门应该负担更大的责任,如果说人力资源部的责任是监督不足,或者是不作为,那么部门的主管出现问题或感觉有问题要出现时,为什么不积极的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让人力资源部介入,个人觉得此时的责任部门主管应该主动承担责任。
其实目前国内大多数的企业对于部门的工作权限和工作范围都有了严格的界定。严格意义上说,部门之间的工作,公司层面上的话,应该时协助而不是权责问题,至于部门内部的管理,主管应该时主动承担责任,如果遇到问题出现的是部门之间相互推托责任,那估计连这个公司也存在问题。
这只是一个学生的看法,或许和真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或许有过多的书本知识,希望你们能多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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