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怎样做才是负责任的(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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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11-21 17:15:01
朋友打电话给我,诉说她的遭遇。她说她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多了,近期因为家里的一些事情离职了。可是现在她急需用钱,想到还有那么多住房公积金可以支取出来,就跟原单位的经办人提出了申请,希望他帮忙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支取一下。经办人的答复很干脆:“你已经离职了,我不能帮你支取。公司人多,离职的人也不少,这些事情都找我,我的工作量太大,那不就乱了吗?”朋友问他怎么办,他说可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管理部的答复是:“支取手续需要单位填表盖章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即便离职封存的,也必须由前单位来办理。”朋友又找到原公司经办人,他的答复依然如故。
在这样一个无可奈何的怪圈里,朋友筋疲力尽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她无奈地找我诉说。在前些年我负责单位福利工作时,也是经常遇到这些事情的,那时我也曾经为她急用钱而专门办理公积金的手续从而帮她支取,也有别的同事离职数年,我根本就没见过、不认识的找过来,我也是尽快地帮忙处理清楚。并不是我们公司人少事轻,公司300多人的福利事项每天层出不穷,但是只要好好安排时间,还是能够及时完成各种事务,并且帮助有需要的离职的、在职的员工解决各种问题的。
每个人工作的情况不同,也许那位HR的工作量的确太大了,或者他们的传统、制度、习惯就是那样的,但是HR工作的意义在哪里呢?我觉得工作的意义就是解决问题,解决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同事们”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我们的工作才能称为“做到了”!问题被搁置起来了,不予理睬,反正我可以不管的,那么就等于没有解决问题,工作也没有做好,更是不负责任的。
我觉得HR工作的意义在于解决了问题,让我们的“同事们”因我们的工作而可以没有顾虑的工作和生活,让我们的身边没有抱怨、无奈的情绪。有人说HR在组织中要服好务,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很重要,这些工作做好了,HR的价值才会有更直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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